新环保法施行两月来贵阳市已检查千余家企业

09.03.2015  16:14

          贵阳市生态委昨日通报,今年1月1日至目前,贵阳市一批环保违法企业被关停,55家企业共吃到了367余万的环保罚金。

        据悉,今年起,新修订的《环保法》正式施行。因该法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及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应依法承担责任,规定了许多新的、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同时也明确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职责,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

        今年1月1日起,贵阳市环保部门会同公安等单位,启动全市环保执法大检查行动。对全市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等单位、企业进行明察暗访,彻底排查环保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贵阳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208人次,检查企业1424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55家企业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开出处罚金额367余万元,同时根据新环保法规定下达行政命令,责令停产9家企业,停产整改10家企业,限期治理35家企业,1家接受罚款处理。

        贵阳市生态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贵阳环保大检查行动将持续到年底。接下来,环保检查部门将更大范围地排查全市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梳理污染企业的环境问题,分类施治。  ( 记者  杨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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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违法多样

        贵阳市生态委通报的55家企业违法名单显示,这些企业覆盖贵阳市各区县市,涉及医疗、烟厂、建工等各大领域的企业,其环保违法行为主要有违法排污、超标排放、未批先建、污染设施运行不正常等。

        其中,涉及未批先建的有贵阳市南明区尤萨干洗南浦路店、贵阳顺意欣汽车养生会馆、贵阳观山湖区兴农土菜庄、贵阳观山湖我家土灶烧菜馆、贵州新华驾驶培训学校、贵州青正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贵州天河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等;

        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单位有贵州鑫星沥青储运有限公司(林歹库)、贵州广铝铝业有限公司、贵州光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雨润饮品有限公司等;

        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证排污的单位主要有贵州铝厂宾馆、贵州群达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阳黔绿洁餐具消毒中心、贵阳群达洗涤部、李立砂石厂、余永福砂石厂等;

        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单位有贵州前进橡胶有限公司、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水超标排放)、贵医附院(污水处理站废水超标排放)等。

        同时记者看到,本次贵阳市环保部门开出的环保罚单中,其中单笔最高的罚单高达20万元,主要是针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证排污的行为,遭处罚单位主要有贵州铝厂宾馆、贵州群达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阳黔绿洁餐具消毒中心、贵阳群达洗涤部等。

        新法五大“严厉”规定

        一是按日计罚。对违法排放污染物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二是查封扣押。新法规定对违法排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环保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三是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超标准或超总量排污的,环保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四是未批先建直接处罚。同比以往环保法的规定,自今年起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新法规定不再有责令改正的期限,而是直接实施处罚。

        五是行政拘留。根据新环保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尚不构成犯罪的,不仅由环保部门实施处罚,同时要移交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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