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新《环保法》,黔东南州打击非法排污不再“干瞪眼”——新《环保法》实施后黔东南首个违法排污企业被查封
30.01.2015 11:13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月27日,黔东南州环保局、黎平县环保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封了黎平县一家非法排污工业硅加工企业,目前,相关负责人已被移送黎平县公安机关。这是新《环保法》实施后,黔东南州首个依据新《环保法》现场查封的企业。
为把新《环保法》落到实处,近日,黔东南州环保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联合黎平县环保局和公安部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工业硅加工企业未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冶炼现场浓烟滚滚,大量废气未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直接排放,周围粉尘犹如雪花飞舞,执法人员依据新《环保法》现场查封了该企业生产设备。
“在老的《环保法》下,执法人员即使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也不能直接查封违法排污企业,要经过笔录、立案等程序,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光走程序就要需一两个月时间,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参与此次执法的工作人员王某告诉记者,“期间若企业继续生产,也不能立刻阻止污染,执法人员只能“干瞪眼”。他表示,新《环保法》的实施让执法人员得心应手,改变了以往环境执法中无奈的局面。
新修订《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违法排污设备的行政强制权,使环保部门能够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后可第一时间采取法律措施,防止污染的蔓延和扩大。此外,新修订《环保法》还新增对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按日计罚等条款,对严重环境违法的责任人员给予最严厉的法律制裁,倒逼企业迅速治理污染。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30.01.201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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