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多措并举提升环境管理能力
16.10.2014 16:2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一是加强环境法制创新。加快制定《贵州省地下水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条例》、《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条例》和《贵州省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力争三年内颁布实施。协同省法院推广贵阳“两湖一库”环保法庭和全国首创的仁怀赤水河流域环保法庭的实践经验,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司法保障水平。协助司法部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18日作出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肃查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二是加强管理机制创新。2014年在赤水河、乌江流域全面推行生态补偿机制,确保上游积极治理污染。2014年在全省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三是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区管理制度。凡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凡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只能调大不能调小。从严审查石化类、涉重金属类项目准入门槛、项目选址、环评标准,把好源头关控制污染。
四是加快环境管理能力和长效机制建设。针对当前全省环保队伍存在的薄弱环节,以提高基层和基础能力为重点,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察执法和科研研判四个体系建设。2014年完成20个主要河流跨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全面建成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2015年完成环保数字运用、监控、指挥平台建设。
五是强化协作机制。省委成立了以省委副书记李军为组长,发改、经信、环保、财政、住建、农委、检察院等29个部门组成的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形成联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两个100”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工业废渣治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6.10.201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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