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环境保护局“四举措”深化格里河环境保护

26.01.2015  11:04

 

 

 

大方县环境保护局

“四举措”深化格里河流域环境保护

作为一个68岁的老人,却能响应时代的号召自觉去维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其观念不能说不新;能够组织 23个村支书、4个村民共27人自封“河长”,主动承担起格里河生态环境保护, 其境界不得不说勘称“环保卫士”。他,就是大方县大山乡光华村党支部书记罗光贤。

为感念他的“环保卫士”精神,1月20日,大方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领局工作人员走近了这位环保老人,对他表示亲切的慰问。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卫东对罗支书带领村民实行的“河长制”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罗支书的“环保卫士”精神很值得推广和学习,下一步环保局将用四举措深化对格里河的环境保护。

一是加强格里河水资源环境管理。继续鼓励村民实行“河长制”,将治水任务层层落实、层层分解,把责任具体到每一个河流的断面。

二是加强经果林建设,促进河流两岸植被恢复。光华村海拔相对较低,只有700多米,适合核桃、李子等果树生长,要抢抓“绿化毕节”工程实施契机,有规划、有规模、有标准种植果树,这样,村民即获得了经济效益,同时也促进了流域生态和植被恢复。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多渠道争取资金强化环境综合整治。下一步,县环境保护局将积极和有关部门协调,向上级部门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加强环境整治。

四是严把项目准入关。流域内按照保护规划必须拒绝引进有污染的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

 

 

(大方县环境保护局 余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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