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环境保护局认真组织学习新《环境保护法》

03.07.2014  15:13

平塘县环保局认真组织学习新《环境保护法

 

为充分履行新环保法赋予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7月1日上午,平塘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有针对性的对新环保法提出的管理转型、监管强硬、处罚严厉等规定进行了重点的学习解读。局领导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新《环境保护法》于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法律条文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70条,且更具有可操作性,对于基层环保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切实保障。

学习活动结束后,环保局全体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要全面、系统、准确的掌握新环保法内容,以增强环保业务水平,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结合日常环境监察执法,联系实际运用,把法律条文与环境监管、环境执法有机结合,更进一步加大惩治及预防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力度,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切实保障。

(李 彪)

 

 

平塘县环保局局长李华对新《环境保护法》进行重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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