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 评审专家库成立

13.06.2017  00:36
 

        2017年6月8日,省环境保护厅、省司法厅联合下文建立我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库专家名单在双方官网上公布。这是我省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损害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又一重大突破,使我省生态环境损害机构的能力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此次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的建立,是在省环境保护厅建立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的基础上,根据《司法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司法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办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司法厅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有效实现了两库合一。通过组织开展专家遴选工作,来自全省不同领域的125名专家纳入省级库,并且将专家库专家按照污染物性质鉴别、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大气、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等领域分类公布,这便于今后我省发生生态环境损害违法行为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鉴定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