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7月30日,贵州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贵阳召开,会议总结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不足。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毓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海晖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全省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列入全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企业名单共489家,共有53家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率为10.84%,投保保费232.95万元,保险责任险额1.31亿元。从投保金额和保险责任限额看,贵阳市在全省排名第一,投保金额达85.6175万元,保险责任限额为4080.83。从投保企业数量和投保率看,遵义市在全省排名第一,全市26家投保,投保率为60.47%。六盘水市贵州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单笔保险费22.61万,为全省最高,黔南州单笔保险责任限额最高,为2000万。
会议解读了新出台的《贵州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指南(试行)》,从保险责任范围、投保企业分类标准、投保企业环境风险管理评估调整系数、保险费率及保费计算、保险公司义务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黄海晖在会上发言指出,环保部门、投保企业、保险公司之间应该加强信息沟通,协力合作,共同商量制定保险服务的标准、机制等,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优势,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徐毓贤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指出试点工作自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接下来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思路,把具体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环保部门要搭建起企业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桥梁,帮助企业认识到企业风险防范机制的必要性。企业要提高对风险防范的认识,积极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保险公司要主动服务,扮演好主角,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通过各方的齐心协力,推进贵州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各市(州)、贵安新区、威宁县、仁怀市、平安保险、人财保险、阳光保险公司代表参加了会议并作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