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专题汇报环境监测工作
近日,省环保厅陈程总工程师率省环境监测处、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同志,专题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汇报环境监测工作。他表达了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长期关心、大力支持贵州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的谢意,希望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一如继往的支持贵州。他说,我省环境监测工作在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环保部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明显成绩,迎来了最佳发展时期。
首先全面推进了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27号)(以下简称《方案》),决定总投入10.4亿元,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分三步建设到2017年,基本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西部地区建设标准。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环境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取得阶段性成绩。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省级预验收,并申请了国家一级站达标验收,二级站通过国家级二级站标准化验收2个,三级站国家级标准化验收14个,88个县(市、区)实现了空气自动站县级以上城镇全覆盖,每县均建设有1-2个点位的空气自动站,公开空气环境质量。9个市(州)所在地城市2014年底全部建成并按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监测发布监测数据。全面建成跨省、市(州)、县(赤水河流域)境断面水质自动站开展水质自动监测工作。省人民政府还将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作为县域小康考核的前置指标。省环保厅印发了《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州省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4〕183号),要求各级环境监测站按标准、按时限完成建设达标工作。
第二,建立实施环境质量监测、考核、排名和公示制度。将环境质量指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纳入县域小康考核和市县经济综合测评。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对在环境管理助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三,完善落实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我省高度重视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2014年贵州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工作安排的通知》等12个文件、规定和考核办法,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在全国列入前茅;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省级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及时公布企业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等信息,有效推进了我省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采取五大措施推进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企业自行监测率达标上半年进入全国第二。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陈斌站长对我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对贵州的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三点建议:第一,要抓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包括环境监测网络中的一、二、三级站和社会检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的单位,一定要把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别要加大对市(州)、县(市、区)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考核,在全国率先抓出成效。第二,抓紧抓好市(州)所在城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站点建设,确保2015年1月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发布空气环境质量数据。第三,抓好源解析、源清单工作。将开展源解析、源清单作为环境监测工作的核心工作来抓。利用环境监测网络,做好环境质量预测预报,是今后环境监测工作发展的方向和核心任务。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傅德黔、王业耀副站长参加了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