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到瓮安县督查指导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6.07.2016  04:04

  

  为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查指导,7月14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督查组一行6人,到瓮安县督查指导201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查组由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总工罗炳佳带队,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昌茂,县国土资源局常务副局长黄中奎、副局长樊启和等陪同督查。

  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听取黄中奎关于瓮安县201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查阅了相关资料,接着深入瓮安县银盏镇岩根河村新寨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地查看。

  最后,督查组对瓮安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开展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要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落实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发现险情、灾情及时报告,并组织受灾群众撤离;三是对近几年监测无变化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不能存在松懈思想,在通过专家鉴定、消除隐患点之前一定做好相关防治工作;四是对正在实施治理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定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不能因治理而造成次生灾害,真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万无一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