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扶持民营医院发展 构建卫生服务新环境

14.12.2015  14:43

  本网讯 瓮安县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明康医院是瓮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也是瓮安发展前景良好的民营医院之一。家住岚关乡的毛国军,母亲患有心脏病,长期在瓮安县明康医院就医,今年已是第16次入住明康医院,谈起母亲医疗费用,毛国军压力并没有想象中大。

  无论在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执行新农合政策时,实行相同的报销政策,是瓮安县加快扶持民营医院的发展重要举措之一,2015年1-11月民营医院医疗业务收入近6500万元,其中通过新农合的业务收入近4200万元,占业务总收入的 65 %。

  2015年瓮安县有38万余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8.9%,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450元,在全州率先实行了支付方式改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提高了对弱势群体的补偿。

  为了充分发挥民营医院筹资快捷、经营机制灵活的自身发展优势,瓮安县还在2013年出台了《瓮安县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将民营医院作为公共卫生资源的有益补充,不断帮扶民营医院发展,同时还加强监管措施,与各定点民营医院签订《瓮安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建立民营医院的自我约束机制,促进民营医院运行机制转换,规范服务行为,使民营医院利益方向与新融合政策导向保持一致,不断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进一步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据了解,瓮安县现有民营医疗机构12家,其中一级民营医院11家、二级民营医院1家,卫生人力资源615人,有CT、彩超、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价值6000多万的医疗设备。县城区建成1家二级民营综合医院和7家一级民营综合医院,在乡镇建成3家一级民营综合医院,均纳入全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编辑 黄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