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安委办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联络员工作推进会

10.05.2015  09:49

  

  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函〔2014〕57号)及第二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报送存在的问题。4月30日,贵阳市安委办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专项检查组联络员工作推进会议。

  会上,市安委办针对综合督查组和专项检查组报送工作信息不及时,不准确;未充分反映各组开展大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问题;个别综合督查组未站在综合督查角度反映综合督查情况等问题进行了通报。综合分析了各组一季度开展工作和报送信息的情况。要求,一是各组要高度重视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每月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二是各组要及时总结开展大检查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典型案例,严格按照要求报送相关工作信息。三是要建立健全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各组每月3日前必须向市安委办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市安委办汇总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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