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优美 多彩贵州近悦远来
新时代的多彩贵州生态优美,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提升。贵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护绿植绿绘就“黔中青”
夏日,锦屏县平秋镇富库侗寨郁郁葱葱,生机盎然。过去,富库村民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砍伐山上的杉木。如今,依托良好生态,富库发展起板蓝根种植、稻田鱼养殖等林下经济,群众实现增收致富。
这是贵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个缩影。贵州人护绿、植绿步履不停,描绘出一幅壮阔无比的美丽“黔中青”。
近年来,贵州大力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积极推进绿色贵州建设行动计划,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不断推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成为重要国际性平台,设立贵州生态日,选聘生态护林员开展护林工作。5年来,贵州治理石漠化面积5082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1.33万平方公里,完成退耕还林1015万亩。截至目前,贵州森林覆盖率达到61.51%,世界自然遗产总数居全国第一。
2020年9月17日,贵州省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通过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不断增加森林蓄积量和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建立健全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形成了共管、共建、共治的林业改革发展新格局。
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2021年,贵州将进一步强化林长制,深入推进国土绿化,确保完成营造林360万亩、石漠化治理6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2980平方公里、恢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3000亩的目标。
上游责任成就下游一江清水
贵州是长江上游地区唯一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88个县(市、区)有69个属于长江防护林保护区范围。扛起上游责任,贵州重拳出击、全面推进。
清理整治网箱养殖。截至目前,贵州已取缔网箱养殖3.35万亩,投入补助经费17.93亿元,全省全流域零网箱、全流域禁投饵,网箱养殖污染等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全方位水质监测预警。贵州八大水系共建有水质自动监测站107个,其中,长江流域有87个,涵盖了贵州全部国家“水十条”水质考核断面及中心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
推行“河长制”。全省4697条河流(湖)设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22755名,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设立“贵州生态日”,省级河长带头巡河,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
截至2020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96.4%,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3%,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
2021年,贵州将继续强化实施乌江、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强化河(湖)长制。上游责任重于泰山,贵州坚决扛起担当,生态保护争上游,一江清水送下游。
制度护航美丽贵州
作为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贵州以制度利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贵州实施100多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实现多个全国“率先”。
在绿色屏障建设方面,率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建立长江经济带首个跨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全流域取缔网箱养鱼。
在生态评价考核方面,率先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
在生态产业发展方面,率先开展生态旅游资源大普查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
在司法保障方面,率先出台生态文明促进条例,将河长制纳入水资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率先设置环保法庭并推动公检法配套的环境资源专门机构全覆盖,实施生态司法修复并挂牌落成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生态检察修复示范基地,发布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开展由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并发布全国首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白皮书。
在生态扶贫方面,率先出台生态扶贫专项制度。
贵州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30项改革成果列入国家推广清单,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成为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平台。(记者 袁燕 王远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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