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继续坚持生态保护底线不放松 严格环境保护加强污染防治 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
2014年以来,剑河县继续坚持生态保护底线不放松 严格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 一是 从战略和经济发展规划上加强生态保护底线不放松,剑河县委、县政府提出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建立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坚决不予引进高污染、高能耗和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及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和谐进行,努力把将剑河建设成为一个极具苗侗特色的现代山水园林旅游休闲城市和人民生活高品质的生态乐园。 二是 提出环境保护发展目标,明确总量减排任务,全面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积极加强空气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质安全等。 三是 把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作为剑河县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制定全县公益林保护规划,促进森林资源在加强和调节空气环境和涵养水土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实施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美丽乡村创建及“六好村寨”、“民族特色村寨”、“民族旅游村寨”等创建活动;加强原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挖掘自然景观和风土人情所包含的人文内涵,依靠独特的民族文化魅力发展生态观光及农家体验族游,推动旅游从观光式向体验式转变;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断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和改善农村村容村貌,改善乡镇的生态发展环境;积极打造仰阿莎文化主题公园,严格耕地保护措施,强调用地“红线”制度。 四是 坚持发展生态工业,进一步健全园区绿化工程,坚持以生态文明作为经济发展的着眼点,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和新型轻工业及技术含量高、产值高的环境友好型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剑河县严格加强生态保护并重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取得了积极的经济社会效益,今年1-8月份,县城和11个乡镇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达标率100%;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9%,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5%;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内,工业发展进一步朝着生态工业方向发展,近年来均无污染事件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生态农业得到积极推进,全县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同时,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越的物质基础,该县经济不断持续增长,特别是旅游业和三产服务业得到强劲发展,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