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培训及现场核查工作

03.11.2015  17:03
 

      为进一步抓好全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提升监测工作水平和质量。2015年9月22日,2016年贵州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培训班在贵阳举办。赤水、镇宁、关岭、紫云、威宁等18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被考核县的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环保局主要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会上省环保厅监测处刘春处长及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徐浩站长分别通报了2014年考核结果,解读了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技术专家就考核工作方案、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和2015年县域生态考核数据填报软件及上机操作等内容培训授课。

 

 

贵州省环保厅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现场核查方案,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和技术人员赴县域实地核查。并于10月27日至29日对我省今年新增的三个县(黄平、施秉、三都)进行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的省级核查工作。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自然生态状况核查(生态保护与建设情况、生态保护成效、自然生态各类型数据来源调查);环境保护及治理状况核查(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规范性检查、空气质量监测规范性检查、污染源监测规范性检查、环境监管能力情况、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核查);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等。核查工作完成后,形成现场核查总体意见、现场核查专家意见、现场核查报告、现场核查记录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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