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生态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活动

24.11.2014  14:1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区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方案》,总结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中好的做法,查找并纠正在处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的偏差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具体行政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花溪区生态局于10月下旬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活动,该次评查案件从2014年1月至2014年10月。

  在此次活动中,花溪区生态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坚持实事求是,评查结合的原则,对行政处罚案件逐一进行评查。从立案、调查报告、询问笔录、限期改正、事先告知、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等执法程序开始,高标准、严要求来衡量行政处罚案件处罚主体是否适合、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送达和执行情况是否合法等。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既能发现存在的不足,又能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促进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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