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生态底线护驾科学发展解读全省环保工作2014年成果及2015年任务
2014年全省环保工作成果
2014年,全省环保工作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设施建设、能力建设、改革创新、污染防治、执法监管为重点,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果。
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全省44条主要河流85个监测断面达标率为81.2%,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5.7%;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6.2%。固体废物环境、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13个设市城市中,11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贵阳市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86%,同比提高9.8%,遵义市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77.5%。
九大成果
1、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制定实施《贵州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26个(国家33个、省级93个)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全部建成。
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同比下降0.46%,氨氮排放总量同比下降0.54%,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下降6.7%,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下降11.88%,完成年度计划控制目标。
2、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
30个水泥行业脱硝工程、三大磷化工企业计划内污水治理设施全部完成。
省住建厅牵头的100个示范小城镇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建成69个;省经信委牵头的111个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建成134个;省农委牵头的48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成275个;179个标准化渣场建成45个。
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全省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全部建成投运。
3、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对全省13个设市城市实行空气质量月度排名,全省98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建成投运,机动车“黄绿标”管理覆盖率达91%;完成495家加油站、8个储油库、383辆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协同省质监局淘汰燃煤锅炉507台,协同省交管局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7万余辆。
出台《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完成100个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制定实施4个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在全省八大流域实行“河长制”。
安全收贮转移危险废物48163吨,批准转移出省安全处置危险废物11386吨。
在全省5个市(州)规划6个水晶产业园集中入园治理。审查上报5个国家级有机食品基地。
铜仁市被列为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之一。
4、服务科学发展作用发挥明显。
下放5个类别37项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对重大工程项目和系列招商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
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5151个,审查规划环评28个,验收建设项目2751个。
严格环境准入,按照“多彩贵州,拒绝污染”要求,涉重金属、无成熟可靠治污技术、环境隐患大的项目严格把关。全省共退回、暂缓审批和否决项目77个。
5、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在赤水河流域实施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赤水河主要水体水质断面均达到Ⅲ类以上,出、入境断面达Ⅱ类水质。
赤水河流域3个主要城市18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推行第三方治理,流域内煤矿污水处理全面推行第三方运行。
省环境监察局、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联合设立“联动执法办公室”,与省公、检、法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6、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深化。
遵义市、贵阳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创模”工作实现“零”突破。
赤水市、湄潭县通过环保部国家级生态县(市)技术评估,白云区牛场乡等8个乡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创建28个省级生态乡镇、60个省级生态村。
投入1.29亿元专项资金支持223个行政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投入300万元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资金,印江县、三都县列入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国家支持重点项目,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和预警体系初步形成。
7、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管强力推进。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颁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进入立法程序。
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责令停产整治企业253家,关停139家,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630起,涉嫌环境犯罪立案9起,涉案15人,判决5人,批捕2人。
全省上下联动,检查企业37935家次,下达执法通知书3520份。
与司法部门建立11项协作机制;与川、滇、桂分别建立跨省区域联合执法机制;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分别成立生态环保机构。
全省处理环境信访7550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2件,办理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全省共征收排污费4.47亿元,排污费解缴入库率达100%。
8、环境应急和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不断加强。
编制《贵州省环境应急2013-2017年建设方案》,完善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模式,规范评估100家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20次,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6起。
审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110个,收贮放射性废源150枚,现场检查核与辐射单位110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8份,立案查处违法单位9家,查处率100%。
贵阳市完成环境应急储备库建设。
9、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
全年共整合投入资金4.9亿元,实施一批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环保科技能力及设施项目。
完成20个主要河流跨界水质自动站、88个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
“贵州省数字环保”项目(一期)环境数据中心与业务应用系统分项完成终期验收,“环保云”工程建设全面推进。
2015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以稳定和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治水、治气、治渣”三大任务为重点,全力抓好“设施建设、执法监管、体制改革”三大环节,着力夯实能力基础,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认清全省环保新常态“四方面”:促进科学发展是第一要务,守住生态底线是第一责任,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新常态;依法履职,按职问责,铁腕治污,优胜劣汰,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新常态;靠质量“说话”,靠设施“托底”,靠科技“支撑”,靠作风“吃饭”,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新常态;用改革的办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新常态。
着力实现全省环保“五个新”:在执法监管上要有新建树。在抓建固本上要有新进展。在强肌壮体上要有新起色。在创新先行上要有新突破。在作风建设上要有新成效。
确保今年完成环保工作“十目标”:
全省44条主要河流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规定功能区水质类别标准的比例达86%以上。
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6%以上。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达80%以上。全省中心城市医疗无害化处置率达85%以上,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合格率达95%以上、产生单位合格率达90%以上。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6.0%、7.7%、8.6%和9.8%。
完成列入国家考核的21个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新增年度减排项目建设任务。
全面启动实施“环保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环境保护12件实事年度建设任务。
深化赤水河、乌江流域改革措施,启动12项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清水江和南盘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删除)。
安顺市、凯里市、仁怀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6项指标达到或基本达到验收标准。
推进2个生态县、30个生态乡镇、100个生态村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
统筹兼顾突出抓好“八工作”:
以“治水、治气、治渣”为重点,全面推进污染防治。一是全面落实《水十条》;完善全省八大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 启动清水江、南盘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启动乌江、草海生态补偿机制;启动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风险评估,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全面落实《大气十条》。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工程建设;抓好扬尘、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黄标车及老旧车年度淘汰任务。三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工业渣场污染控制标准,抓好工业废渣整治,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四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完成待实施的13个国家重金属“十二五”规划项目。五是强化土壤环境保护。
以实施“环保设施三年行动计划”为龙头,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按照环保设施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启动实施年度任务项目,落实各级政府、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牵头责任。二是开工建设20个示范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和40个示范小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收运系统项目;建成39个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成21台燃煤发电机组的旁路封堵(脱硫)和12台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建成18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完成30个标准化渣场建设。三是全面完成21项国家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省级责任目标项目。
以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和机制建设。推进完善总量管控、生态环保红线区划、领导干部和企业责任、项目建设环境评价、生态补偿、第三方治理、
排污权交易、综合执法、重点环境问题督导督办、环境信息公开、企业环境信用管理、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会商评估12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工作。
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持续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对违法排污企业,对照适用新法条款,查封扣押一批、按日计罚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环境监管人员严格问责一批。二是加强与立法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法制机关联动,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三是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法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单位遵规守法的自觉性。四是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对事态的掌控能力;及时调处环境信访案件,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以三大减排措施为抓手,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一是大力推进管理减排。坚持推行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二是大力推进工程减排。确保列入国家和省级责任书考核的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充分发挥减排效益。三是大力推进结构减排。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为高附加值、低污染的新兴产业发展供给环境容量。
以严格把关和优质服务为要求,提高管理效能。一是对高排放项目,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高危高风险项目,严格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把关。二是开展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执法检查。三是全面实施重点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渣场等关键污染防治项目符合质量要求。四是推进环评改革,优化技术审查规则,缩短评估时间,推动项目快速落地。
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全力推进“创模”工作。安顺市、凯里市、仁怀市年底前26项“创模”指标达标或基本达到验收标准。二是扎实推进2个生态县、30个生态乡镇、100个生态村等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国家级生态县实现“零”突破。三是协助抓好1州8县(市、区)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四是编制上报《贵州省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贵州省自然保护区发展与建设规划》,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
以能力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提升环保管理水平。着手开展污染源调查,健全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着手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承载力研究,科学制定污染治理措施;逐步建立大气监测预警系统,今年完成贵阳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全省各主要河流跨市(州)断面水质实现24小时实时上报数据;完成7个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