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式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明确57地制度创新重点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8日发布的消息称,中国正式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示范地区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实践探索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资源高效节约利用等30多项创新性制度。
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六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先行示范地区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围绕破解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制约,推进制度创新,并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积累有益经验。
此次六部门的部署以附件明确了57个地区的制度创新重点。其中,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生态补偿机制、污染第三方治理、国家公园体系等30多项创新性制度在各地方实践探索。
此次官方文件要求有关地区做好区域和流域协调,特别是先行示范区涉及的武陵山地区、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等要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去年,中国官方发布的一份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100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据此,2013年12月,六部委印发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启动了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各地也进行了示范区的申报。
2014年4月-6月,六部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地区的《方案》进行了集中论证、复核把关,帮助指导地方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发改委称,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政策措施,一项一项任务推,一个一个制度抓,力争取得重要突破。此外,组织专家开展先行示范地区问诊行动,帮助示范地区解决制度创新中的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