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部署全省生态环保检察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黄远武)9月14日,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公益诉讼试点推进会和省委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最新要求,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生态环保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出席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敏主持会议并提要求。
何冀指出,贵州被中央列为全国三个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标志着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这是中央给予贵州的重要战略机遇,也是对贵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充分肯定。生态环境专业化司法保护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为贵州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一个重要成果,今后只能巩固不能削弱。
何冀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从国家战略高度、厚植优势和精准定位中深化认识,坚定信心和决心;建立完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生态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常态化机制、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常态化机制、纠正生态环保领域违法行政常态化机制、生态司法修复常态化机制、发布典型案例事例常态化机制和通报数据信息常态化机制,实现服务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工作常态化;明确目标,加强统筹,着力解决试点难题,强化跟踪督导和对下指导,确保在新的起点上继续保持贵州生态环保检察工作和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余敏强调,全省各级检察院要准确领会和把握会议精神,将其转化为具体工作办法和行动措施,确保工作有新作为新发展;加强统筹协调,更加注重建立完善常态化机制,为实验区建设提供更多的机制创新、制度供给和模式探索;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今年1-8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352件430人,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国土、林业部门补种树木223万余株、2.3万余亩,发出《检察建议》1878份(采纳1357份),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53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领域136件)。
会议还通报了全省生态环保、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各市州院分管副检察长分别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主要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各市州院分管副检察长及民事行政检察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主要负责人参会。
何冀讲话
余敏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