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调研组就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到安顺调研
安顺市林业局局长胡强结合调研内容就安顺林业现状作了汇报。 “十二五”以来,安顺市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市委、政府提出的“环境立市”战略,始终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扩大森林植被,保护森林资源,绿化美化环境,发展林业产业,带动群众致富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中心工作。通过全市的共同努力,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森林面积达611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434万立方米, 2014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4%。
为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林业生态红线得到有效保护,贵州省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黔委厅字〔2015〕24号),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坚守生态红线的信心和决心。安顺市林业局积极组织全市林业系统的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转变作风,要学透、吃准、执行《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全面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严格执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以及依法严厉打击生态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和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严肃处理领导干部在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
胡强针对调研要求就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对象及主体上提出建议。一是实行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工作问责。二是建立森林资源及湿地资源保护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城区园林绿化管理。五是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如建议由各级政府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划定林业生态红线,确定管控区。建立健全保护森林资源长效机制,把森林资源的数量消长、质量升降和保护管理情况等作为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保障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