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获国务院批准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
据了解,作为试点,贵州省将通过逐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及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以及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担责、追责体制机制,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杨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