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13.01.2017  21:3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办发[2015]57号),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黔委厅字[2016]72号),大力推动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1月11日,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会上,省环境保护厅首先介绍了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介绍了本单位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并对试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审议了《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重大复杂案件会商机制》、《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联络及信息报送机制》。省环保厅姜平副厅长主持了会议,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政府法制办等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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