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宁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19.05.2015  16:32

安顺市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上报镇宁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安发改环资〔2014〕558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增日收运生活垃圾130吨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垃圾转运站8座,其中:10吨/日4座(148m2/座),15吨/日2座(148m2/座),20吨/日1座(148m2/座),40吨/日1座(136m2/座);配置2m3移动式垃圾转运箱172个;0.5吨可卸式小型垃圾收集车30量,1吨可卸式垃圾收集车25辆,5吨 可卸式式垃圾运输车8辆,8吨可卸式垃圾运输车2辆,6吨吸污车1辆;建设占地面积5600m2的环卫停车场1座(含综合楼250m2、维修间89m2)。项目服务范围为镇宁县城区、扁担山乡、募役乡、江龙镇、朵卜陇乡、马厂乡。

二、原则同意垃圾收运技术方案设计,下阶段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实际情况进一步复核优化。

三、原则同意各垃圾转运站、环卫停车场的选址及平面布置。

四、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垃圾转运站、环卫停车场综合楼及维修间的结构选型,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完善,确保工程安全。

五、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垃圾转运站除臭方案。

  六、同意电气、消防和给排水设计。

  七、同意节能、环保、水保和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八、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九、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22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2245.4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55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审定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