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责任追究这一“撒手锏”
4月1日上午,湖南省召开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会上强调,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总抓手,以强化责任追究为硬约束,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陈求发出席。(4月2日 红网)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永葆青春活力的重要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针对党内存在的严重腐败问题,重拳出击,有力遏制了腐败蔓延的势头。正是基于此,湖南省召开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在落实“两个责任”的同时,祭出了用好责任追究这一“撒手锏”,为树立风清气正的湖南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追究,这一点我们不难理解,有功必奖,有过必罚,这也是对湖南依法治省的进一步诠释。用好责任追究制度,在法律法规面前,这是对其权威的尊重,在反腐形势面前,这更是对执法部门公信力的尊重,为此,徐守盛书记在会议上强调,“两个责任”面前,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职能部门,只要纲纪不彰、履责不力,就要承担领导责任、受到严格追究。
其实,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徐守盛书记曾多次强调要用好责任追究制度。早在甘肃省长任上,徐守盛就曾提出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强化行政问责制,主政湖南后,在去年衡阳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徐守盛书记再次提出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和督导责任,哪里的活动走了过场,就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在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上,我们也不难看出湖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定决心。2013年衡阳破坏选举案中,湖南省委省政府就运用了责任追究的“撒手锏”,对腐败行为零容忍,不仅宣布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选举无效,还批准了512名收受钱物的市人大代表辞职,就连时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衡阳市委书记的童名谦也被一同查处。如此责任追究力度,湖南的官场为之震动,民众更是深深地感受到了湖南释放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之决心。
然而,党风廉政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尤其是对于湖南来说,这场深化社会改革能否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相关。在这次会议上,徐守盛书记祭出了用好责任追究的“撒手锏”,一方面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牵住“牛鼻子”,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强调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同时,对于违法违纪案件,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可谓是深刻领悟了党中央“两个责任”的内涵所在。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铁的纪律来约束党员干部行为,方能营造官场上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做到了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也就等于在腐败诱惑面前扎紧了篱笆。我们相信,只要用好了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湖南在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将不断释放出积极的正能量。(安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