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摩托车驾驶证只收10元
09.02.2015 12:48
本文来源: 公安厅
为解决群众摩托车上牌办证难的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联合于近日下发《关于减征摩托车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通知》规定:按照减征政策办理摩托车上牌和摩托车驾驶证的期限为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满后按照原有规定标准执行。
减征条件:摩托车所有权人或驾驶人为我省常住居民、摩托车购置时间在2014年11月1日之前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国产二轮摩托车;减征收费标准:对符合减征条件的国产二轮摩托车按照“一车一人一牌一证一档”办理注册登记,减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具体标准为:二轮摩托车行驶牌证按照30元/辆收取(含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工本和人工检验费);申领各类摩托车驾驶证按照10元/人收取(含科目一、二、三考试费、驾驶证工本费)。
以黔东南州为例,未减征时,二轮摩托车注册登记费用收费标准为95元/辆(非免检车辆为125元)收取;申领摩托车驾驶证费用为240元/人收取。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9.02.2015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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