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太“任性”? 网友建言:既要管车又要管人
电动自行车因方便、 快捷、 经济、 实惠、 节能、 环保等特点倍受市民青睐,城市中电动自行车的数量也日渐庞大。据此前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昆明市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已超过130万辆。
电动自行车虽然方便快捷,但也带来了一系列交通安全隐患。在“东方时尚·我为云南交通献良策”征集活动中,电动自行车管理成为众多网友关注的焦点,不少网友纷纷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建言献策。
“任性”的电动自行车?
通过梳理此前媒体报道及交警部门发布的信息不难发现,昆明市电动自行车事故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2009年,昆明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件有1万余起,占昆明市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22%;
2010年,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件进一步攀升至1.3万余起,占昆明市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25%;
2012年上半年昆明电动自行车事故达到304起,造成36人死亡;
2013年昆明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491起与电动自行车有关,占事故总数的32%,造成46人死亡、565人受伤;
2014年昆明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件占全市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26%;
2015年一季度,昆明市发生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13起,造成8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26.5%、8.6%。
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驶入机动车道、随意横过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成为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网友:电动自行车管理既要管车又要管人
网友李新丽在“我为云南交通献良策”活动中建议,应制定有别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办法,避免电动自行车违法不能按机动车处罚,也不能按照非机动车管理的“两难”局面;实行电动自行车免费年检,对安全性能不达标的车辆高价回收或以旧换新;对非法改装和达到报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予上牌、落户。
该网友还建议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专业驾驶技术和法规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驾驶证;违法者强制学习交规,需通过法规考试,并进行相关培训教育。
网友曾晓艳认为,必须以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为重点,从源头抓起,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必须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考试合格领取电动自行车驾驶证后才能上路行驶,且考取电动自行车驾驶证的年龄必须不得小于16周岁。在考取驾驶证后必须持证上路,否则将以无证驾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