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被电老人将成“原告” 律师:相关单位需证明无责否则赔偿

16.10.2014  19:32

东北网10月16日讯(见习记者 许诺 记者 王忠岩)16日,将老人李永彬电伤的线路仍“”在原地,线路的主人至今仍未现身。黑龙江元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计军表示,有关企业单位应相继证明无责,否则将都负有赔偿责任。

伤者的手没有好转。郎艾迪 摄

被电老人李永彬在家里已经“硬挺”了近两个月。16日,李永彬的儿子李文昌告诉记者,自事发日起右手就肿胀的厉害,一直都没有消肿。近两个月的时间里,省通信管理局、呼兰利民开发区管委会、供电公司经过现场勘察后均否认为自家线路。

针对此事,16日黑龙江元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计军表示,从事件性质上看,该事件是一起侵权案件,是因为线路脱落后搭落在变压器上,导致线路产生电,将老人电伤的人身损害案件。废弃电线及变压器的所有者、管理者应举证倒置,否则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计军律师表示,如被电老人李永彬通过诉讼解决此事,元辰律师事务所将义务提供法律援助。

正在为伤者抹药。郎艾迪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