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广播电视单位第二批采编人员岗位考试的通知

29.01.2015  18:39

各市(州)文广新局,仁怀市、威宁县文广新局,贵州广播电视台: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组织第二批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的通知》(新广出办函〔2014〕456号)要求,现就我省广播电视单位第二批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组织实施贵州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各市(州)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仁怀市广播电视台参加遵义市组织的考试,威宁县广播电视台参加毕节市组织的考试。考务工作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考试时间

2月7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

三、考试对象

全省广播电台、电视台参加第二批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数据采集人员,未参加信息采集人员不得参与本次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文广新局、贵州广播电视台请于2月3日前将《贵州省广播电视单位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报名表》(附件1)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贵州广播电视台同时报送参考人员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照片名称为考生姓名),以便统一制作准考证。

(二)各市(州)文广新局请按照黔广人﹝2013﹞335号文件和本文件有关要求,认真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成立考务组负责考务管理,培训监考员认真履行考试现场管理职责,安排考试巡视监督,制定考试工作预案,落实考试工作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现场闭卷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严禁各类弄虚作假的做法,确保考试工作质量。考试工作方案要明确考试地点、考场布置、监考教师来源、考试组织形式、保密措施等,并于2月3日前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备案。

(三)试卷的领取和返送。各市(州)文广新局请于考试前1-2天派人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1-2天将试卷返送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试卷的领取和返送均须2人以上,由考务工作负责人和纪检干部共同负责。

(联系人:陈高 钟实;联系电话(传真):0851-85665300/

18785151243;邮箱:747928351@qq.com)

附件:

1.贵州省广播电视单位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报名表

2.2015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考务管理手册

2015年1月26日

附  件:1.贵州省广播电视单位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报名表  2.考务管理手册目录  3.考务管理手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