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一男子为朋友"两肋插刀" 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31.08.2014 15:36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东北网8月31日讯 (张喜军 记者 雷蕾) 近日,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孙某为朋友提供吸食毒品场所,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庭审查明,被告人孙某(1966年出生)于2013年11月下旬某日在其临时住所某旅店201房间内,为朋友“小波子”和“李三”提供便利条件吸毒。又于2014年3月上旬某日在同一房间内,再次为“小波子”及“小强”先后提供吸食毒品的场所。案发后,公安机关于2014年3月17日将犯罪嫌疑人孙某刑事拘留。
拜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孙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法定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法官提醒,并非只有贩卖毒品才是犯罪,容留他人吸毒也是一种犯罪行为。该类犯罪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下被动提供,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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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2014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