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印章骗款两百万 被判刑八年罚款八千元

29.12.2014  12:00

本报讯 一男子在遵义市承包到工程后,因资金紧张,便伪造挂靠单位印章,重复发包工程,骗取工程保证金两百余万元。

40岁的易某,是重庆市人,拥有一支施工队伍,但没有合法资质,只能靠挂靠他人承揽业务。2012年,他与朋友合伙在遵义市做房开项目时,是项目负责人。为了赚钱,他安排手下的施工队,挂靠一家有资质的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承包房开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

随着工程推进,易某资金紧张,难以继续项目建设。2013年期间,他在没获得任何授权情况下,伪造了被挂靠单位印章,并以该单位名义,向伍某等三人发包工程,收取了260多万元工程保证金。

据介绍,易某假借被挂靠单位发包的工程,其实早有其他施工队伍正在建设,伍某等人不可能再进场作业。而伍某等人缴纳的工程保证金,则被易某以工程款的名义,给了自己的施工队。

去年底,伍某等人打算找易某退钱时,易却“人间蒸发”。遵义警方接到报案后,以易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进行网上追逃。当年11月6日,易某在重庆投案自首。

记者昨日从法院获悉,经开庭审理后,法院于26日认定,易某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金额巨大,但因有自首情节,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八千元。(黄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