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爬塔吊讨薪被拘五日 民警表示行为违反法律

18.07.2014  16:02

    近日,关岭县一名男子为讨薪,爬上高达120余米的塔吊上(约40层楼高)。拿到6600元的工资后,他却因违反相关法律,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天。

    7月9日下午,关岭坡贡镇境内某工地上,一工人爬上塔吊扬言要从上面跳下来。坡贡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劝解。

    据工程方工作人员介绍,该男子姓王,所在塔吊位置,距离地面约高120余米,“相当于站在40多层高的楼顶上,加上塔吊本身空间小,站在上面相当危险,工地只好停工。

    民警调查得知,爬上塔吊的男子曾是该工地的一名吊车司机王某。民警与该工程项目部协调,项目部同意拿出6600元工资给王某后,他从塔吊上下到地面。

    经坡贡派出所调查,王某是六枝特区中寨村人,今年3月到坡贡镇某工地上开塔吊,但中途停工。按照王某与工程部的相关劳动合同规定,他被扣下部分工资。随后,王某多次到工程部索要未果后,于7月9日爬上百米高塔威逼。

    6月16日,关岭县公安局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王某的行为扰乱企业秩序,致使生产无法进行,依法被处五日的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民工,讨薪要采用合法的手段,采取极端做法会触犯法律。

    (本报记者 熊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