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推动白酒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14.10.2016  16:10

为认真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意见》(黔党发〔2016〕6号)精神,推动全省白酒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提高白酒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推动白酒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树品牌、提品质、优品种为主线,坚持盘活存量与扩大增量并重、改造提升与转型发展并举,结合“百企引进”、“千企改造”工程实施,加快推进白酒企业信息化、绿色化、服务化改造,推动白酒行业与大数据、大健康、大旅游等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企业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打造贵州白酒整体品牌,形成各个梯度产品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构建“品牌强大、品质优良、品种优化、集群发展”的贵州白酒产业发展体系。到2020年,全省白酒产量达到80万千升,完成工业总产值1200亿元,力争贵州白酒在全国的销量占比达到8%。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贵州白酒整体品牌。充分发挥赤水河流域白酒原产地和主产区资源优势,大力实施“基地品牌化、企业品牌化、产品品牌化”战略,着力打造全国最大的酱香白酒生产示范基地,形成以赤水河流域白酒产业带为核心的白酒产业集群,加快建设仁怀市名优白酒产业示范基地和全国酱香型白酒酿造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巩固提升全国优质酱香酒主产区地位。加强品牌梯度培育,打造一批知名品牌企业,支持茅台集团优化整体战略布局,推进上下游一体化发展;培植和打造习酒、金沙、国台、董酒、酒中酒、青酒、珍酒、安酒等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品牌。鼓励和支持省内外优强企业参与我省白酒品牌资源整合,采取“主品牌+系列商品名称”模式,树立统一的品牌形象。打造“贵州白酒”集体商标,围绕“贵州白酒”整体品牌大力开展宣传和营销,依托行业协会定期开展贵州十大金质名酒、十大银质名酒等名优白酒评选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以及酒博会等平台,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推介贵州白酒。用好“仁怀酱香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完善集体商标使用标准和管理措施。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手段,加强与全国知名电商合作,拓展线上线下两个市场,加快推进“贵州白酒”专营店在全国全面铺开,不断提升贵州白酒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二)调整优化产品层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和支持企业紧跟消费结构升级趋势,积极适应“名品定位”与“民众需求”,既做“名酒”,也做“民酒”,精细化开发品种,在个性化定制、柔性化服务、产品融合、用户体验、市场定位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产品供给服务水平。集中优势资源,支持茅台打造百亿级超大单品,推动习酒、金沙、国台等分梯度打造精品,力争打造1个50亿级精品,3-5个10亿级梯度产品,形成“一品多元”的贵州白酒品种群,推动实现初级向精深、中间向终端、一般向品牌转变,不断提高产品供给服务水平。

(三)提升酱香酒产品品质。在巩固传承酱香酒酿造历史、文化和传统技艺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企业依托“千企改造”工程开展技术创新、装备创新和产品创新,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酱香型白酒标准体系,以茅台集团、习酒、金沙、国台等名优白酒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建立健全涵盖计量、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在内的标准化监测管理体系,提升白酒行业标准化水平。支持仁怀市推广实施“仁怀酱香酒团体标准”,建立完善“酱香酒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提升产业质量行业管控能力。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加强白酒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引导督促企业按照《贵州省酱香型白酒技术标准体系》对生产原辅料、生产加工工艺、产品、检验、包装、贮存、安全生产、流通、环境保护等进行规范,建立酒类生产、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全程监管防伪追踪追溯信息服务平台。

(四)加快形成企业梯队。支持茅台集团推进酒业、上下游一体化、金融投资和其他多元化四大业务板块全面发展,到2020年实现千亿级企业的目标,在集团内培育2-3个上市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世界蒸馏酒第一品牌地位,把茅台集团打造成产融结合的国际化酒业投资控股集团。充分发挥茅台的品牌、市场等优势和带动作用,通过“一企一策”、精准扶持,大力培育以习酒、金沙、国台、董酒、珍酒、酒中酒、青酒、贵酒、安酒等为第二梯队的重点骨干企业,不断增强全省白酒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力争将习酒、金沙打造成50亿级企业,将国台、珍酒、贵酒打造成20亿级企业,将董酒、酒中酒、青酒打造成10亿级企业。深入实施“百企引进”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品牌、资金、管理、市场优势的知名企业参与我省白酒产业发展,鼓励进行资源整合,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五)加强营销网络建设。推进营销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扩大营销网络体系,优化营销网络布局, 精细化分析和选择宣传推介目标区域,持续开展“黔酒中国行”宣传推介活动,为企业搭建销售平台。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全国化和全球化布局,加大对重点市场、潜力市场的开拓力度,鼓励中小白酒企业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结合白酒消费地域属性,分区域开展精准营销,积极开发县级和农村市场,借助民营、个体商业的活跃性,建立多载体、多层次、多渠道的营销网络体系。支持省内白酒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省内企业与全国知名电商深化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加大对外宣传,以海外华人市场为重点,全力拓展海外主流消费市场。鼓励和支持茅台集团等龙头企业、中国(贵州)酱香酒交易中心等第三方平台借鉴食品价格指数做法,探索建立白酒价格指数,稳定白酒市场价格。

(六)促进生态绿色发展。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要求,推动生态化、绿色化发展,促进白酒行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态种植,围绕白酒行业发展对原料的需求,整合种植资源,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的订单农业模式,建立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优质原料基地。加强对重点白酒生产区域及周边区域特别是赤水河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保护和治理,严格执行《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禁止在赤水河流域内发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不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产业,禁止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进入重点白酒产区水源地保护范围。加快推进重点白酒产区水源地沿岸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切实抓好重点白酒生产企业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和厂区及周边环境治理。实施简政放权,下放白酒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提高服务效率。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重点推进茅台生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建设,鼓励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加强技术改造,降低物耗、能耗、水耗,开展酒糟、曲草等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白酒产业循环经济。

(七)推进酒旅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深挖白酒文化资源,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特色酒庄,发展工业旅游,开发白酒旅游商品,促进酒旅融合发展。支持仁怀市和茅台镇围绕茅台酒厂发展以参观茅台酒酿造为重点的工业旅游、以品饮茅台酒为重点的餐饮旅游、以了解茅台酒发展历史为重点的酒文化旅游。遴选一批有条件的民营酿酒企业作为旅游观光点,规划建设一批集餐饮、住宿、娱乐、休闲等为一体的特色酒庄。加快开发以“国酒茅台”和“贵州白酒”文化为主题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在全省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100个品牌形象展示店。支持仁怀市加快“中国酒都名酒汇”、“贵州酱酒汇”和“茅台镇酒街”展销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茅台集团、习酒公司、青酒公司等白酒企业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国家人文旅游示范基地、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大力开发白酒旅游商品,打造一批“白酒+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的精品线路。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融资保障。

1.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面临暂时流动资金困难的企业不降低现有授信额度;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但在警戒线以下的白酒企业不降低信用等级;对出现清偿性风险,但长期盈利能力强、工艺先进的企业,不搞“一刀切”式抽贷和断贷。

2.大力开展资信评估体系建设,对市场前景好、风险小的白酒企业,通过资信调查认定,适当放宽贷款限额控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白酒产业需求开发个性化金融产品,扩大白酒企业抵(质)押品范围。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基酒抵、质押融资业务。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大对白酒行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开展“金融酒企行”活动,助力白酒企业获得更多金融支持。

3.加强白酒企业融资需求摸底调查,实行清单式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纳入“贵工贷”、“贵园信贷通”、“黔微贷”融资政策的支持范围。在建立“仁怀市白酒企业转贷周转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全省白酒企业转贷周转机制,为白酒企业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加快组建遵义市白酒产业基金,鼓励各类政府基金和市场化基金参与“贵州白酒”整体品牌宣传和营销,支持重点白酒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加快发展。

(二)强化财税支持。

1.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00万元以上,重点支持白酒工业园区、酒糟循环利用、企业结构调整及改扩建项目建设。

2.推动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启动和加快上市进程,对上市或挂牌融资的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市场上市融资的企业,给予100至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新三板”上市融资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平台,对白酒企业设立的技术部门,被新认定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补助;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白酒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4.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贵州省专利金奖、贵州省外观设计金奖的各一次性奖励10 万元;对获得贵州省专利优秀奖、贵州省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各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贵州省著名商标、贵州省名牌产品、贵州省服务业名牌等国家级和省级品牌的白酒企业,由企业所在市县政府给予一定奖励。

5.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深度拓展海外市场,对参加境外团体展所发生的展位费、人员费分别按政策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出口企业向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投保所发生的担保费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以酒类流通示范店项目为核心,重点扶持打造我省名优酒类流通领域品牌企业。

6.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通过大数据、“互联网+”平台开展电商营销,与全国知名电商共建“黔酒电商联盟”,重点培育3-5家品牌酒类流通电商平台。对通过电商平台实现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以上,省内排名前10位的白酒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商务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及企业所在地政府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

7.贯彻落实好全面推广“营改增”试点改革的相关政策,积极向国家争取白酒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由中央和地方共享,争取恢复外购基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准予抵扣的政策。制定贵州省窖藏白酒自然损耗标准,对企业所得税抵扣采取分年抵扣、开坛结算。

(三)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假、冒、伪、劣”白酒产品的查处力度,整顿和规范全省白酒市场秩序,重点打击跨省侵犯我省名优白酒知识产权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品牌声誉。严格行业准入门槛,全面开展白酒生产许可证清理工作,逐步解决生产许可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白酒生产小作坊规范化管理,促进白酒行业有序发展。

(四)强化人才培养。加大白酒酿造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力度,壮大白酒产业人才队伍,提升白酒产业创新发展水平。通过行业协会积极申报中国酿酒大师,定期组织开展省级品酒师、酿造师、技师等评选和培养工作。

(五)强化产业调度。依托工业“百千万”工程,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与企业联动机制,强化“政银企”信息沟通,加强对重点产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调度,及时掌握产业发展动态,分析研判发展形势,促进白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还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作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