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学院荣获2016年十佳“百家争名”模范单位

14.06.2017  23:31

贵阳学院在2016年贵阳市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百家争名”活动中荣获十佳“百家争名”模范单位。

据了解,为倡导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市委群众工作委员会和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组织实施方案,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履行社会责任“百家争名”活动,“十三五”期间每年从100家左右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级人民团体中评选出“十佳”履行社会责任模范单位,增强参与单位在社会建设中的责任感。自2016年自2月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百家争名”活动启动以来,全市共有88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与,“大数据、大扶贫、大民生、大服务、大生态”五大类别104个项目通过审批。

贵阳学院自活动开展以来,各级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以“省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主题,积极组织落实工作,在活动申报方案中,贵阳学院围绕“四个方面”开展。

一是以“特色文化学校”为引领,开展“鱼梁讲会”、“道德讲堂”等品牌学术讲座,举办“中国梦”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等系列品牌活动。二是以“优美校园”、“绿色大学”为平台,打造阳明文化景观,提升文明校园内涵品质,持续开展校园节能减排活动;设置“文明监督岗”和组建“校园安全文明稽查队”、“环保志愿者组织”等,提升文明校园品质。三是以“安全文明校园”为保障,推动文明校园建设,建工作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做好安全日常管理,抓好隐患排查工作。四是以评促建,重在建设,通过系列创建活动,以文明校园行为抓手,进一步打造良好的校园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