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征求《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01.03.2016  12:05

各市(自治州)、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会同相关部门草拟了《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本征求意见稿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征求意见稿有异议,请于2016年3月7日前,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留本人联系方式)书面向省卫生计生委家庭处反馈。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家庭处 黄家峰

  电话(传真):(0851)86894655

  附件: 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