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检察院机关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省检察院机关
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省院各内设机构:
根据《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
知》、《2020 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贵州省省直单位2020 年度普法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等文件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省检察院机关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现将《省检察院机关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相关印证材料的收集,并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宣传处(主楼606室)。
联系人:陆祥仙 18198529929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16日
省检察院机关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环保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国家安全、依法行政、未成年保护、疫情防控工作等方面法律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检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省检察院机关干警;司法活动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及相关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依法履职的能力,不断提高普法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决战脱贫攻坚,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行动计划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省检察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责任部门: 机关党办 )
2.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责任部门:机关党办)
3.将《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普法要求列入检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内容,丰富学习载体,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法律素养及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普法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部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
4.编发《人民检察—贵州版》;认真做好检察理论刊物编辑,努力打造全省检察工作研究成果展示平台。
(责任部门:研究室)
5.认真组织省院机关干警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责任部门:机关党办)
6.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社区、扶贫点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各内设机构)
7.在2020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宪法宣传教育,激发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情和动力。
(责任部门: 办公室、宣传处及相关处室 )
8.加强新媒体普法工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通过“两微一端”、贵州检察官网、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
(责任部门:宣传处)
9.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走进学校,结合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夯实青少年法治素质根基。
(责任部门: 第九部 )
10.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办案,采取多种方式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旁听群众等以案释法、答疑解惑、宣传法律政策。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加强典型案例的整理和发布。同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法犯罪工作中的法治宣传工作。
(责任部门: 第1—10部、宣传处 )
11.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融合,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机关文化建设内容,打造具有本单位本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
(责任部门: 基层处、 机关党办)
12.利用检察开放日等向社会公开宣传检察工作,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责任部门:办公室 及相关处室 )
五、责任领导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汤 敏
六、联系方式
联络员:胡 确
电 话:86697753、1827508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