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6年度贵州省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的通知

25.07.2016  22:40

  黔统字〔2016〕52号

各市(州)党委统战部、教育局、扶贫办(局):
  
  在中央统战部关心支持下,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发起“泛海助学行动”,5年内捐资15亿元,资助我省等六省(区、市)30万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每人资助5000元。其中,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资助我省农村贫困新生1万名,共5万名,每人资助5000元共2.5亿元。5月30日,省长孙志刚,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刘晓凯,副省长陈鸣明等省领导在贵阳会见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董事长卢志强,共同见证了在我省实施“泛海助学行动”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孙志刚省长等省领导对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统战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泛海助学行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贵州省“泛海助学行动”工作协调组。
  
  组  长:刘晓凯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陈庆义  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徐建兵  泛海控股集团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成  员:张天斌  省委统战部巡视员
  
  邹联克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级督学
  
  覃儒方  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罗国庆  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专职副主任、秘书长
  
  程子谦  泛海公益基金会项目经理
  
  胡  莹  泛海公益基金会项目经理
  
  工作协调组办公室设在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罗国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省扶贫办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处处长高松、省学生资助办副主任罗忠勇、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业务处副处长姜念,具体负责协调开展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要在党委统战部的组织协调下,成立“泛海助学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并将办公室设在党委统战部,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二、资助原则
  
  1.坚持助贫,鼓励优秀。具有我省户籍,在我省参加2016年高考,并被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录取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以下简称“卡内新生”),均可申请资助。各县推荐资助对象时,要根据2016年分配名额(附件1),分文理科类别,按照本县户籍“卡内新生”高考成绩在全县排名由高到低进行推荐。
  
  2.面向全省,突出统战。对中央统战部、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定点帮扶的赫章、晴隆、望谟、安龙、纳雍、大方、织金等7个县在名额分配上给予重点倾斜,对毕节试验区、黔西南试验区和黔东南、黔南等少数民族自治州予以适当倾斜。
  
  3.县为单位,协作实施。省工作协调组负责牵头抓总,协调各方,其中省委统战部负责联络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和中国泛海控股集团等有关方面的工作,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各地各校受理学生自主申请,省扶贫办负责鉴别受助学生是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省中华职教社负责资助名单汇总、联络联系、情况掌握及承办其他相关事项;各市(州)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本地各县(市、区)资助工作的协调、名单汇总及把关、审核等工作;各县(市、区)工作协调小组承办具体事项。
  
  三、工作程序
  
  1.广泛宣传。各级统战、教育、扶贫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宣传部门和媒体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统一战线实施的“泛海助学行动”。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通知每一位“卡内新生”,确保其清楚申报资助的相关要求。
  
  2.学生申请。“卡内 新生”提供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扶贫部门颁发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备查),向毕业普通高中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就学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向户籍地县级党委统战部提交申请),并如实填写《2016年贵州省“泛海助学行动”资助申请表》(附件2)。
  
  3.学校初审。受理学校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原件、复印件无误后,按高考分数文理科分类从高到低足额推荐受助学生,并填写《2016年贵州省“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连同学生申请表和申报原始材料,以及扫描制作成的电子文档报县级教育部门。
  
  4.县级审核。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汇总各学校上报申请资料。县级扶贫部门负责审核学生贫困身份信息。县级党委统战部负责召集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各学校申请材料,对学生基本信息、高考录取信息、贫困家庭身份信息等进行逐一核对、认真核实,在确保准确无误的基础上,提出资助初步人选,再报县工作协调小组,按所分配名额,足额研究确定资助人选。县级党委统战部以“××县(市、区)‘泛海助学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名义写出报告,经县级统战、教育、扶贫部门有关领导同志审签并加盖统战部公章后,将《2016年贵州省“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一式5份)和学生申请资料电子文档等资料刻录成光盘,报所在市(州)党委统战部,同时抄报市(州)扶贫、教育部门。
  
  5.市级复核。市(州)党委统战部汇总下辖县级报送材料后,牵头召集工作协调小组进行复核,研究确定本市(州)全部资助名单,并以“××市(州)‘泛海助学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名义写出报告,经市(州)统战、教育、扶贫部门有关领导同志审签并加盖党委统战部公章后,将资助名单汇总表(纸质一式5份)和学生申请资料电子文档等资料(含各县上报资料)刻录成光盘,报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6.省级确定。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将各市(州)名单汇总后,报经省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审定,将最后确定的资助名单及相关资料交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及其指定的承办机构——渤海银行。
  
  7.资金发放。渤海银行根据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提供的资助名单,为每一位受资助学生制作银行资助卡,按照学生通信地址将资助卡邮寄给每一位受资助学生。受资助学生收到资助卡后,本人通过电话银行激活资助卡。随后,渤海银行将5000元资助金存入资助卡。
  
  四、时间安排
  
  经与泛海公益基金会协商,由于渤海银行受理制卡工作量大,为及时高效将资助金发放到受助学生,结合高校招录工作时间安排,申报审核工作分两批进行。
  
  1.7月18日前,各市(州)将资助名额分配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将资助名额分配到所属普通高中学校。
  
  2.7月25日前,各地做好广泛宣传工作,由各普通高中学校向每一名参加2016年高考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进行宣传。
  
  3.8月5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已完成录取工作的提前、专项、一本等院校新生提交申请。8月10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审核确定并上报第一批资助初步名单和相关资料。8月15日前,县级工作协调小组审核确定并上报第一批资助名单。8月20日前,各市(州)工作协调小组审核确定并上报第一批资助名单。8月22日前,省工作协调小组将确定的第一批资助名单提供渤海银行。9月1日前,渤海银行将资助卡通过邮政快递分别邮寄给第一批受资助学生。
  
  4.8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已完成录取工作的二本以上院校新生提交申请。8月20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审核确定并上报第二批资助初步名单和相关资料。8月25日前,县级工作协调小组审核确定并上报第二批资助名单。9月1日前,各市(州)工作协调小组审核确定并上报第二批资助名单。9月3日前,省工作协调小组将确定的第二批资助名单提供渤海银行。9月9日前,渤海银行将资助卡通过邮政快递分别邮寄给第二批受资助学生。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按照省领导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党委统战部牵头成立工作协调小组,教育、扶贫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在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细致、精致、极致,共同把“泛海助学行动”实施好。
  
  2.统筹安排资金。为了抓好教育扶贫,财政和社会慈善方面都有一定的资金支持贫困学生,请各地各相关部门注意搞好统筹安排,相互协调,合理资助,尽量扩大受益面,避免出现交叉重复资助情况。获得本项资助的学生不再享受“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
  
  3.按时推进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选派专门人员,按照时限要求,集中力量做好这项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工作程序,逐项、准确、完整填写表格,按时上报相关资料。要与新生录取同步抓紧工作,随各批次录取跟进,争取开学前能够将银行资助卡寄发到学生手里,支持他们顺利入学。
  
  4.举行捐助仪式。为表达对中国泛海控股集团的谢意,倡导民营企业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扶贫攻坚,扩大宣传效果,各地都要以市(州)为单位,在2016年8月底举办一次捐助仪式,组织本地各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请各市(州)自行制作一块捐助牌,牌面以文字标明“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捐助××市(州)××名学生××万元”等内容,由市(州)党委统战部代表泛海集团、扶贫办代表受助方,在捐助仪式上进行捐赠。有条件的,请制作横幅: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市(州)捐助仪式。捐助仪式应请距离较近、交通较为方便的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仪式现场图片资料要上报省协调组工作邮箱。各县(市、区)如有条件,可参照市(州)做法组织捐助仪式,并加强宣传报道。
  
  5.加强档案管理。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工作安排、名额分配、学生申请、审核情况、受助学生名单等有关资料建档备查。2016年度工作全部结束后,学生申报的原始材料移交县级党委统战部存档。
  
  6.开展工作总结。“泛海助学行动”将连续实施五年,今年是第一年,从总体设计到具体实施,都难免存在问题和不足。各地各部门既要积极稳妥、又要勇于实践,努力弥补不足,及时解决问题,坚决完成任务。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请示汇报。今年的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一次总结,形成成熟经验,为做好今后四年的工作奠定基础。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贵州省“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名额分配表
  
  2.2016年贵州省“泛海助学行动”资助申请表
  
  3.2016年贵州省“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贵州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2016年7月15日

 

  联系人:
  
  省扶贫开发办:徐先标0851-86833805
  
  省学生资助办:张  清0851-85282059
  
  省中华职教社:姜  念0851-85892397、85891859(传)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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