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10.10.2014  12:37

  黔教办高〔2014〕450号


各本科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需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请各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为契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编制内容


  各高校须在明晰学校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思路、确保教学中心地位的基础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见附件1)编制,报告内容要详略得当,格式可灵活多样,报告中要完整、如实体现相应支撑数据(见附件2),字数一般不超过1.5万字。


  三、报送要求


  由于去年部分院校提交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不规范,资料不完整,数据不统一,导致许多问题的分析数据样本不充分,给总报告的编制增加很大难度,因此,请各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并于10月23日17:00前将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一式2份(必须装订成册、逾期后果自负)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email protected] ,同时应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可在教育厅政务网下载)


  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山西路43号省教育厅高教处


  邮编:5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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