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监察分局在习水县开展预防性监察

05.03.2016  10:15

  

遵义监察分局在习水县开展预防性监察

  为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关于做好2016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函监察〔2015〕34号)精神,认真执行省局关于开展预防性监察的要求,按照遵义分局的统一安排,2月23日至3月3日遵义监察分局周光明副局长带领监察一室对习水县拟进行复工复产的19处矿井开展了一次预防性监察。

  监察组听取了各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专项汇报,了解各煤矿开拓布置、采掘部署、年度生产计划、重大灾害治理等情况,现场解决煤矿提出的各类问题26条。并就煤矿技术管理、现场管理、通风管理、顶板管理、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防灭火等方面对煤矿企业及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本次预防性监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为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先期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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