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今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8月4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上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服务、保障和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省委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示范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下发《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小落实。强化“一案双查”,分别追究主体责任67人和监督责任34人。
把谈话函询作为处置问题线索和推动执纪转型重要方式,常态化开展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和问责处分约谈,推动挺纪在前、常抓严管。上半年全省约谈党员干部45625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42人,县处级干部51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72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专项治理、抓明察暗访、抓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揭开“青纱帐”,扒下“隐身衣”。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61起124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06人,其中地厅级6人,县处级48人。
坚持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回头看”巡视同步推进,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发现问题能力。上半年完成对44个省直部门的巡视,以及对21个县(市、区)、省属高等院校的巡视“回头看”,实现本届省委任期内巡视监督全覆盖。共发现干部问题线索400个,其中省管干部问题线索57个,县处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343个。
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任务,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反腐惩恶高压态势。上半年受理信访举报24138件(次),同比下降9.3%;立案8088件,上升70.3%;党政纪处分6369人,上升57.7%,其中厅局级14人,县处级187人。移送司法机关300人。加大追逃追赃力度,追回外逃人员6人。
深化民生监督,全省建成1260个乡镇教育谈话室,全省共配备58212名村级民生监督员。强化专项治理、源头防治、震慑遏制。上半年,全省民生领域党政纪处分52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68人。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实现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纪检监察机构数由77个减至35个(综合派驻21家、单独派驻14家),监督单位由77家增至106家,人员编制由192名增至288名。对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警示,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上半年党政纪处分42人,其中调离纪检监察系统11人。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四风”问题情况,今年以来全省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民生领域典型案例。(记者 许邵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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