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工程BOT项目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08.01.2015  19:09

  贵州省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工程BOT项目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第一、第二、第三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完成。现按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标段号

推荐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评标价得分

排序

JL1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91.1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科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89.7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89.1

3

JL2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亚通公路工程监理所

92.4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90.6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科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90.1

3

JL3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中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91.6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90.4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89.6

3

JL4

第一中标候选人

武汉桥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90.6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铁武汉大桥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72.8

2

SYS1

第一中标候选人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96.2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94.9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振通公路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94.8

3

SYS2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96.5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振通公路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95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94.4

3

SYS3

第一中标候选人

湖南联智桥隧技术有限公司

93.9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76.7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湖南中大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3.9

3

  如有举报,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委监督室或省交通厅基建处书面反映,根据国家七部委[2004]第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该办法规定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

  (1)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2)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3)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投诉时间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示时间:2015年1月8日至1月18日);

  (5)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贵州江习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1月8日 

  附件:  公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