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盗窃被抓全家策划捞人 骗局败露“导演群演”都受制裁
东北网4月5日讯 年轻小伙,盗窃被抓。家人合谋伪造证据,其舅舅导演“捞人”荒唐闹剧。看似天衣无缝的骗局,最终被拆穿,一群人受到法律制裁。
网吧偷盗被抓
2014年7月,大庆龙凤区一家网吧报案,一台电脑显示器丢失。经查,王兵有重大作案嫌疑。同年12月下旬,公安机关在青冈县将其抓获,王兵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显示器后作价1615元。
今年2月10日,龙凤区检察院检察官徐超仔细审查案件卷宗,确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以涉嫌盗窃罪向龙凤区法院提起公诉。2月13日,龙凤区法院突然向徐超转交了3份证据,让原本要审结的案件,生出许多谜团。
新证据有疑点
这3份新证据是——王兵父亲与失窃网吧主管孙丽达成的1450元的赔偿协议;孙丽出具的王兵所盗显示器实际是一台价值1450元的旧物,与网吧内其他机型不同的证言;王兵所盗显示器是旧物的说明,即该显示器为网管涛子值班时丢失,后来花单价1450元购买的,并附有发票。
如新证据成立,案值低于1500元,王兵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这究竟是办错案了,还是另有隐情呢?
拆穿“救人”骗局
办案人员找到孙丽和涛子,两人互打证言,坚称失窃的是补买的旧物。检察官徐超发现,网吧值班,应有多名网管,涛子却甘愿自掏一个多月工资赔偿,令人费解。经核对,网吧所有电脑显示器,均与被盗显示器型号和出厂日期相同。
经侦查,电脑店老板承认,王兵的舅舅吴海和他是朋友,找他帮忙开了收据。吴海供认,为“捞出”外甥,他亲自导演,花钱买通孙丽和涛子,让两人帮忙作伪证。3月12日,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王兵罚金3100元;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吴海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以包庇罪判处涛子管制一年,违法所得2000元依法予以追缴;以包庇罪判处孙丽管制六个月。
检察官说法:作茧自缚
针对此案,龙凤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徐超表示,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构成妨害作证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其作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
这些行为妨害了国家正常的司法活动,破坏了国家司法权的使用,在刑事侦查、检察、审判、监督等各环节,都会对法律的实施造成危害,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本案中,这家人自作聪明,结果不仅不能“救人”,反而滑入犯罪的泥潭,得不偿失。(文中人物,除检察官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