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纪委通报5起微企补助资金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22.12.2015  17:03

    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22日电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2015年9月以来,六盘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民生领域开展整治铸廉三年行动的意见》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扶持微型企业补助资金专项监察的工作部署,采取县区纪委全面复查,市纪委领导包保督查等方式,见人、见项目、见资金,着力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问题。近日,六盘水市纪委通报其中5起典型案例:

    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郎岱分局副局长陈勇收受好处费等问题。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郎岱分局副局长陈勇,受他人请托,在微型企业申报审核工作中,未进行实地勘验,明知现场踏勘照片资料虚假的情况下却帮助审核通过2户微型企业,收受好处费0.8万元。同时,帮助他人代办微型企业,收受46个微型企业申办人好处费23.6万元。2015年12月,六枝特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陈勇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玉舍分局原局长杜涛收受好处费等问题。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耳分局科员杜涛,在任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玉舍分局局长期间,在办理微型企业申报、审核工作中,与代办人员达成口头约定,由其帮助代办人员推荐代办业务,获得补助后按每户2400元收取好处费。2013年12月至2015年3月共代办27户,杜涛收取24户好处费57600元,其余3户因杜涛调离未兑现;同时,直接向3户申办微型企业的村民索要好处费共计8000元。2015年12月,中共水城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杜涛开除党籍处分。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德坞分局退休干部唐世荣收受好处费等问题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德坞分局原职工唐世荣,对微型企业申办对象,以借为名或直接索要财物,从一件绿壳鸡蛋到几百上千元的红包来者不拒,大小通吃,共计收受财物30余次10.25万元,涉及20余人。同时,与代办公司约定,每帮助代办公司成功代办1户微型企业收取好处费1000元,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代办公司按约定先后送给唐世荣37户好处费3.7万元。2015年11月,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唐世荣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珠东分局局长付小配索要好处费等问题。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珠东分局局长付小配以工作经费紧张为由,向54户微型企业主公开索要“赞助费”,对不给“赞助费”的则百般刁难,少的跑上5、6次,多的跑20多次才办成,共收得12户企业“赞助费”10500元。同时还收受2户微型企业主贿赂共计2000元。2015年12月,中共盘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付小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柏果分局局长段福星、工作员敖艳飞失职问题。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柏果分局局长段福星、工作人员敖艳飞,在现场勘查盘县柏果镇包家村村民丁恒华(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申办的“柏果努力饭店”、“黔羊天下羊肉馆”和“农家猪脚火锅城”3家微型企业过程中,明知这3家企业无从业人员、无设备、未营业的情况下,仅仅查看申报程序和清点申报材料,就直接签字同意审核上报,导致丁恒华顺利套取补助资金13.95万元。2015年12月,中共盘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段福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敖艳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的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多发,有的无视纪律规定,顶风违纪;有的雁过拔毛,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有的内外勾结,骗取国家补贴资金;有的敷衍塞责,不履行监管的主体责任。这些党员干部虽然职务不高、违纪金额不大,但影响极坏,群众反映强烈。这些问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党的执政根基,必须高度重视,严肃查处。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扎紧制度笼子,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以专项监察为抓手,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组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通过新闻媒体、院坝会等形式,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