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盘江、北盘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环保部组织国家专家的评审
北盘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云南省和贵州省、南盘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云南省和贵州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
为了研究南盘江流域和北盘江流域综合规划的实施可能对流域水环境、水生生态环境、陆生生态环境等影响,可能对跨省环境的影响、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以及预防和减缓对跨省环境影响对策措施的有效性研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流域的联防联控的措施和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会同水利部规划计划司于2016年11月9日--11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南盘江、北盘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会议邀请了12位国家级专家,参加会议的有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国土部规划司、住建部城市建设司、交通部综合规划司、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云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利厅等部门的代表和环评单位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贵州省环保厅代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的有关规定及贵州省委、省政府保住生态底线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从规划决策的源头预防和减缓环境影响和跨界的不利环境影响,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就深入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流域推进联防联控,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等提出了建议;希望跨三个流域的三个省(区)建立规划环评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加强横向联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规划环评实施情况督查工作,强化对各级政府规划环评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加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与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在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中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结论和项目环评审批要求,提升规划环评宏观把控和指导的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