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

22.07.2014  10:21

      7月17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会议审议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7月28日至31日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超云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群山、禄智明、傅传耀、周忠良,秘书长刘一民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审议了省人大民宗委关于《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农委关于《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关于《贵阳市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办法》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民宗委关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了任免案;讨论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教育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的调研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退耕还林及林业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及省人大农委的调研报告;讨论了关于许可毕节市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对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栾亚军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