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亮剑”主体责任 约谈重要处室

21.09.2015  17:28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9月17日,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组长孟祥熙代表党组对原省物价局调控处、价格处、收费处、价监局、成本局、认证中心主要领导开展集体约谈,要求克服“两种思想倾向”,做到“自觉、具体、落实”,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
  约谈要求,要克服重业务轻廉政、重发展轻监管、重个人管理轻队伍建设的思想倾向,进一步牢固从严管党治党意识,进一步加大对廉政规定的执行力;要克服党风廉政建设与己无关的思想倾向,进一步提高对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担当,做到各负其责,尽职尽责。
  约谈强调,要围绕“自觉、具体、落实”六个关键字履行好主体责任,自觉履职尽责、自觉率先垂范、自觉带好队伍;要制定具体措施,找到具体抓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化;要抓好落实,用成效来检验落实,结合当前“两节”把各项刚性要求落实到位。
  6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这次约谈,再次敲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警钟,极大地增强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信心和责任。下一步,将坚决按照省委、省纪委和省发展改革委党组的要求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六个关键字”,克服“两种思想倾向”,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