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召开全省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行动工作会议
11月3日,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召开全省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行动工作会议,部署我省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工作。省能源局副巡视员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安排,省发改委、能源局会同省商务厅、国资委、公安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贵阳海关、中石油贵州销售公司、中石化销售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等14家单位联合印发了《贵州省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11月到12月底全省完成成品油油品置换升级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同时停止销售低于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
《方案》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市、州,县(市、区)本系统对口单位的工作督导。
《方案》还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大油品质量抽样检测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车用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车用成品油升级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方案》规定,严禁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从无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严禁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规范加油站(点)产品标示,按法规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汽、柴油产品名称、牌号和等级。
卓军强调,成品油升级工作,关系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能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成品油质量升级和市场管理工作,切实做好辖区内油品升级的组织协调工作,认真安排部署本辖区企业的油品置换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石化贵州石油分公司、中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要按照《方案》要求,尽快制定本系统国V标准车用成品油供应方案,保证加油站用油供应。
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贵阳海关、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贵州省遵义三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航油集团贵州石油分公司、贵阳南明秦海储运有限公司、贵州国储物流有限公司、贵铁能源有限公司、滔江石油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