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15.05.2019  10:30

  5月14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孙永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了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孙永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孙永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系统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为我们做好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力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强定力、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贯穿到地方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孙永春强调,立法协调小组是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协调推动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在立法领域的落实,在实现良法善治方面负有重要职责。要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依法治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始终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实践中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省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立法协调小组的政治保证作用,在立法工作的方向、重点和重大制度设定上把好关,凝聚各方智慧,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地方立法工作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让立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群众。要坚持发挥立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认真研究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