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毕业生享受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人员名单的公示
04.08.2014 17:27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补偿国家》(黔财教[2009]114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对《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补偿国家暂行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2012]222号)文件规定,我省2011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2006-2008年五大项目就业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已到期,根据专家组对申请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材料的审核意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省属高校 3660名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名单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请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个人实名或单位举报。
举报电话: 省教育厅资助办:(0851)5280362
附件: 贵州省2014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人员公示名单
(责任编辑:gzsedu_xh)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4.08.2014 1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