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

25.06.2015  11:22

6月18日,省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省总正式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省总工会宣教部部长担任省总工会新闻发言人。

办法》明确,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为省总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负责全省工会新闻发布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省总工会新闻发言人负责全省工会新闻发布、回答记者提问。必要时由省总领导或省总有关部门负责人发布新闻、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言人主持发布会。省总工会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全省工会新闻发布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与省委外宣办等单位对接协调,负责全省工会新闻发布会的筹备工作;负责工会系统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新闻的组织、策划和发布;代表省总工会对外发布新闻。

办法》要求,工会新闻发言人举办新闻发布会严格按程序报批。工作流程包括:确定内容、对外发布、收集反响、汇总成果。除新闻发布会外,省总新闻发言人和省总宣传教育部,可根据全省工会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及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媒体采访要求,按程序报经省总领导同意后,主动约请或回应新闻媒体采访。

办法》强调,工会新闻发言人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宣教部门要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抓好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据悉,自去年年初以来,省总工会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坚持做到省总工会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媒体座谈会和大型集中采访等形式对外发布,至今已召开各种类型的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吹风会、座谈会近10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