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贵州省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精神,切实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贵州省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王世杰(副省长)
副召集人:吕劲松(省政府副秘书长)
彭 旻(省民政厅厅长)
成 员:安银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何秀黔(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
汪家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
刘玉海(省民政厅副厅长)
邵 勋(省财政厅副厅长)
徐海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郭 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陈 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黄筑筠(省商务厅副厅长)
皮宇飞(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李 荣(省应急厅副厅长)
徐国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董安娜(省统计局副局长)
卢吕友(省医保局副局长)
娄 松(省大数据局副局长)
张 蕾(省税务局总会计师)
贾国斌(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
孙 涌(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曼红(贵州银保监局副局长)
程催禧(贵州证监局副局长)
蒋文武(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彭旻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玉海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省民政厅代章。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省养老服务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推动各地各部门抓好养老服务工作任务落实,研究制定全省养老服务规划和推进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联席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协调处理养老服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