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扶贫专线”今日开通
为进一步强化和提升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水平,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和咨询扶贫政策,及时传递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惠农政策,接受全省人民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切实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一些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省政府决定开通“扶贫专线”电话,受理社会各界群众来电咨询和举报投诉。
我省扶贫专线号码为:0851—86833668,专线11月13日上午8:30正式开通后,将实行24小时值守。
按照方案,专线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社会各界群众来电咨询和举报投诉实行分级办理。群众来电中情况紧急、时限性强的来电,按“急事急办”原则采取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或部门办理;需要转送原来电内容的,复印留存后,再将来电记录函转承办部门或单位。
承办单位对咨询建议类来电,自收到省政府“扶贫专线”办公室转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意见;调查处理类来电原则上20个工作内给出答复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又能解决的应明确解决落实时限。对内容重要、时间紧急的留言,本着特事特办、为民解忧原则,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进程。
为确保群众来电件件有着落,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对群众来电回复的办理情况,省政府“扶贫专线”办公室将对群众来电建立台账管理,随时跟踪办理、回复情况,根据承办单位办理及时率、反馈质量、落实到位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季度和年度通报。
专线将推行回访督查制度。根据各地各部门对群众来电办理回复情况和报省政府“扶贫专线”办公室备案情况,进一步加大具体事项的回访督查力度,省政府办公厅定期抽查办理情况,不定期选择有针对性的问题进行回访督查或专项督查,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为杜绝恶意重复来电信息,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专线对群众反映的事项不明确、又无法联系来电人员的一律不予处理。
专线受理范围如下:
(一)有关扶贫惠农政策、措施的咨询;
(二)对全省各级党政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扶贫工作中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对有关扶贫工作的职责、办事程序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挤占、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问题,以及扶贫相关政策执行中的违规问题。
(五)社会爱心人士的捐款捐物。